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October, 2021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 我們的人生哲學

Image
我們的人生哲學 谷 12:28B-34 今天的福音是一場關於舊約律法本質的積極辯論。 辯論背景揭露出理解經文的重要性,也展示同一時期眾人對經文理解的差異性。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然後進入聖殿 。 祂驅逐商人離開聖殿。關於祂權威的質疑立刻出現 。 人們挑戰耶穌的權威。於是,耶穌與黑落德黨人 、 法利塞人 、 撒杜塞人,以及一些政敵不斷地進行辯論。 先前發生的一切辯論都以陷害耶穌為目的,因為耶路撒冷的猶大領袖們不歡迎這位加里肋亞的辣彼。他們可能是害怕耶穌這位加里肋亞人在猶太團體內鼓動反叛的火花,進而爆發與羅馬人的戰爭 。 他們擔心猶太人毫無獲勝可能性。 然而,今天同耶穌辯論的法學士並不打算陷害耶穌。恰恰相反,他很有禮貌,似乎對這位老師的教導很感興趣,並且願意學習。他提出一個問題:在法律書上的全部誡命中,哪一條是最大的 ?耶穌給出清楚的 答案: 「 你要全靈 、 全意 、 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 並且愛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 」 這位法學士對耶穌的答案不但表示欽佩,也表示欣賞。尊重是相互的 。 耶穌也欣賞這位法學士,並告訴他離天主的國很近。 耶穌的回答指出了實踐愛德的具體方式。它們與人性的本能休戚相關。愛德,可以藉著我們的靈性心態(靈性之愛) 、 創造性思考(全意之愛)和軀體表達(全力之愛)顯示出來。這些短語重新定義了愛德:愛德是樂於奉獻的心態,發揮理性和創造性 , 並付諸實際行動。把實踐靈性之愛等同於實踐律法,便是不成全的使徒生活。律法實踐淪於細枝末節,那律法的精神就逐漸消失了 。 最終 ,律法 的表現形式僵化,令人難以承受 。 耶穌多次質疑的 , 便是這一點。 這位法學士的提問令我們耳目一新。今天 , 這個問題可以改為: 「 我的生活本質,或是說 , 我的人生哲學是什麼? 」 或是: 「 今天,人類生命的哲學是什麼? 」 自法國大革命開始,在絕大多數國家 , 人們視 「 自由 」 、 「 平等 」 和 「 博愛 」 為基本的權利。然而,我認為信念離實踐尚有一段距離。我們仍有消極傾向,為彼此之間的不平等尋找理由 。 這樣 ,我們可以得到豁免, 不去向他人提供我們所享有的自由 , 也不以平等的地位去尊敬他人 。 我們容易拿宗教、種族 和 膚色的差異為理由 , 或以其他的理由搪塞 , 不去與他人建立兄弟 (姊妹) 情誼的關係。 這個問題,同樣能拿來質詢基督信徒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