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 我們的人生哲學



我們的人生哲學

12:28B-34


今天的福音是一場關於舊約律法本質的積極辯論。辯論背景揭露出理解經文的重要性,也展示同一時期眾人對經文理解的差異性。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然後進入聖殿祂驅逐商人離開聖殿。關於祂權威的質疑立刻出現人們挑戰耶穌的權威。於是,耶穌與黑落德黨人法利塞人撒杜塞人,以及一些政敵不斷地進行辯論。先前發生的一切辯論都以陷害耶穌為目的,因為耶路撒冷的猶大領袖們不歡迎這位加里肋亞的辣彼。他們可能是害怕耶穌這位加里肋亞人在猶太團體內鼓動反叛的火花,進而爆發與羅馬人的戰爭他們擔心猶太人毫無獲勝可能性。

然而,今天同耶穌辯論的法學士並不打算陷害耶穌。恰恰相反,他很有禮貌,似乎對這位老師的教導很感興趣,並且願意學習。他提出一個問題:在法律書上的全部誡命中,哪一條是最大的?耶穌給出清楚的答案:你要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並且愛近人,如同愛你自己一樣。這位法學士對耶穌的答案不但表示欽佩,也表示欣賞。尊重是相互的耶穌也欣賞這位法學士,並告訴他離天主的國很近。

耶穌的回答指出了實踐愛德的具體方式。它們與人性的本能休戚相關。愛德,可以藉著我們的靈性心態(靈性之愛)創造性思考(全意之愛)和軀體表達(全力之愛)顯示出來。這些短語重新定義了愛德:愛德是樂於奉獻的心態,發揮理性和創造性並付諸實際行動。把實踐靈性之愛等同於實踐律法,便是不成全的使徒生活。律法實踐淪於細枝末節,那律法的精神就逐漸消失了最終,律法的表現形式僵化,令人難以承受耶穌多次質疑的便是這一點。

這位法學士的提問令我們耳目一新。今天這個問題可以改為:我的生活本質,或是說我的人生哲學是什麼?或是:今天,人類生命的哲學是什麼?自法國大革命開始,在絕大多數國家人們視自由平等博愛為基本的權利。然而,我認為信念離實踐尚有一段距離。我們仍有消極傾向,為彼此之間的不平等尋找理由這樣,我們可以得到豁免,不去向他人提供我們所享有的自由也不以平等的地位去尊敬他人我們容易拿宗教、種族膚色的差異為理由或以其他的理由搪塞不去與他人建立兄弟(姊妹)情誼的關係。

這個問題,同樣能拿來質詢基督信徒的本質。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包含寬恕、「憐憫和「自我犧牲的愛。但要逃離福音所勸導的理想愛德是何等容易啊對教會來說,慣性的愛遠不足夠!我們應矢志不斷地實踐真理和愛德。愛德立根於教會對真愛的教導具有情感,並非只是感覺。這便是建立正確價值觀培養品德,並致力實踐價值的過程。當我們要求基督信徒實踐愛德時,並非要求人們隨意去愛,而是要求去接受良好的培育和訓練,然後付諸實踐。

這個問題,也有助於我們思考生活的兩面性。雖然我們公開聲明了福音的價值觀,但實際行動仍相差甚遠。我們可更簡單地自問支配我們生活的哲理是什麼當我們消費,發展關係,以及花時間作選擇時,拿什麼價值觀來過濾所作的選擇呢?人們總有些情感因素是無法過濾的因為生活繫於當下的情感。

有些人以照顧鄰人他人為價值來作選擇,以確保自己為濟貧而累積了財物。有的人以環境保護為價值來作選擇,以確保世代子孫能共享美好的受造界。因此除非我們以福音的價值作為生活中選擇的準則,否則便不能聲明我們已可以成熟地履行作為基督徒的使徒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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