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常年期第卅主日--在天主面前的德行證書
路 18:9-14 今天福音經文中的比喻是指著各個時代的基督徒說的。 “配得上”在天主面前的思想,深深根植在我們的思想中。沒有人能完全免受這“酵母”的影響,因為它污染了團體的生活(參看:穀 8:16 ) 首先,我們不喜歡虛偽,使人不高興,驕傲自大的法利賽人。我們同情那個可憐的稅吏,他雖然做了錯事,可是,他心地善良。如果我們不帶著偏見之情重讀法利賽人的祈禱,我們就會意識到:我們所面對的法利賽人,是一個正直,誠實, 品行端正的人。他所做的,甚至比法律規定的還要多。他為自己的仁義感到自豪,他使自己與他人形成對比,與罪人保持距離。這雖然令人討厭,但沒有嚴重的缺陷,以致我們樂意原諒他的一點點驕傲。 那個稅吏,他與法利賽人形成鮮明對比,起初,他以自己的謙遜博得我們的同情。然而,他是公認的小偷,令人憎惡的剝削者,豺狼。他罪孽深重。法律規定,他必須歸還他所偷竊的一切,加上 20% 的利息,舍掉那臭名昭著的職業,才能得救。顯然,他無可救藥! 那麼,耶穌怎能給一個行為端正的人定罪,稱那罪人是義人呢?事實上:耶穌的審判與這兩人的道德行為無關。耶穌不是說那稅吏是好人,法利賽人是壞人,是騙子。祂沒有說前一個人品德端正,另一人試圖遮掩自己罪過的。祂只是說,第一人 “將要成義”,就是說:天主要使那人成義。第二人,當他如往常一樣,回家的時候,帶著確鑿的善行,卻不能說:使自己成義的,並不是上主。這才是重點。 法利賽人犯了什麼錯?他用一種錯誤的方式把自己擺在天主面前。他帶著自己通過刻苦的悔改,嚴格遵守一切誡命,累積起來的累累善行,來到聖殿。他相信,這一切,足以使自己成義。他好似在向天主說: “看,我現在的生活,何等可奧!禰從未想到,有這樣一位忠信朝拜禰的人。現在,請宣告,我是義人!” 在天主面前,每個人都發現自己兩手空空。他們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東西可以獻給天主。他們沒有任何東西能讓他們配得上天主的確證。 稅吏並非美德生活的典範。他是一個窮人,深知自己只能向天主獻上自己 “破碎且殘缺的心”。他甚至不會抱有幻想,認為善行能賦予他領受的權利,因為他一無所有。他兩手空空。 法利賽人(就此而言,任何人都是如此)絕不能放棄其無瑕的生活,而是要摒棄將天主視為記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