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主日 - 完全奉獻


 完全奉獻

12:38-44


今天誦讀的福音和第一篇讀經,是我們應當學習寡婦的生活的教訓。福音的第一部分,耶穌詳述了寡婦是如何遭到經師虐待的。經師和猶太議員是法學專家,時常從事支援法利塞主義的工作。他們也被稱作陪審員。在耶穌提及的法律事務上,他們一定是做了剝削寡婦的事。

他們如何對待寡婦,是耶穌反對的焦點。仔細閱讀經文,便會引人思考:耶穌為什麼提到這寡婦。耶穌本可以更好提到窮人受到的剝削,或是孤兒受到的剝削(他們被類歸於“雅威的窮人”(poor of Yahweh)。一定是有原因的。查找《梅瑟五書》,就會發現,寡婦對任何土地都沒有所有權。如果她沒有孩子,她便露宿街頭。因此,這類人,在法律上,已處於不利的地位,並受到經師們的虐待,使耶穌非常不安。經師們做了這些不義之事以後,他們毫不顧忌,進行冗長的祈禱,在社群中居於顯要的位置。這並非是一般性的指控。耶穌也在挑戰一個社會體系,即使手無寸鐵的人處於不利的地位,使剝削者在社會階層佔據突出地位的制度。人的本性可能是一樣的,只是人的類別發生了改變。貧窮的人和貧窮的國家,日益受到剝削,即使存有保護他們免受剝削的法律,也使他們受到剝削。

福音的第二部分,耶穌用寡婦把兩枚銀幣投入錢庫的例子,以此解釋:經師或在上層社會中的任何一人,他們所佔據的地位,為天主的國來說,都是毫無價值的。耶穌說:“她所投入的,比富人們奉獻的都多。”耶穌指出:天主的國是以愛和信實作衡量,而非以數量作衡量。並非是我們奉獻之物的數量,而是我們信靠天主的本質,信靠天主,使人在天主眼中成了義人。耶穌在葡萄園中勞作的工作的比喻中,也用相同的時間尺度作為標準,以此進行衡量。在教會內的時間長短不是問題,而是人為天國服役的奉獻精神,才是在天國中進行衡量的標準。一個工作了一個小時的人,同一個工作八小時的人,他們獲得的報酬相同,便是系於這個標準。

為理解兩枚銀幣的含義,我們必須仔細分析人類的行為。你去教堂的時候,你也許有兩張十美金的支票。獻儀袋傳到你四周的時候,你放進獻儀袋的是什麼呢?留下一張支票,以備用作急需,用作公車費,計程車費,一瓶飲料的費用,你也許會留下一張支票,以備滿足剩下日子的需要,只將一張十美金的支票放進獻儀袋裡。這便是我們出於自願,將奉獻付諸踐行前,我們的想法。經歷了這些想法以後,你會選擇,把兩張十美金的支票都投入奉獻袋中嗎?如果是我,我不會只放入一張十美金的支票。如此,我們便意識到那寡婦的偉大。她不是在做盲目的,心血來潮的奉獻,相反,她是在做一個選擇。她所做的,是一個有意識的奉獻,她知道,為她來說,什麼也沒有了。但是,她信靠上主,把它們都奉獻了。她相信,在剩下的日子,在她的餘生,上主必要賞報她。

她所做的奉獻,就是耶穌所指的,信德的榜樣。信德不與自發或盲目的信任相關,而是與分辨,經過深思後所作的,一種生活決定。對天主的誤信,便是輕信天主,拒絕辨識自己的行為,拒絕使自己成為一位好門徒,但要清晰地知道:我們所做選擇的缺陷,仍然是按天主國的價值觀,選擇度怎樣的生活,天主國的價值觀,使人成為一個經過煉淨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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