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丙年) — 顛覆性的祈禱

 



路11:1-13


這段福音初次提及耶穌如何教導祂的門徒們祈禱。在這個過程中,耶穌進一步向他們解釋天主的本性、好的禱文的特性、祈禱者應具有的性情,以及聆聽天主的聲音的明悟。路加把耶穌描繪為一個常常與天父相連的祈禱者。耶穌祈禱時的變化格外吸引著我,不過這一點讓我們暫時擱置一下,先來聽聽耶穌對祈禱所作的教導。

當門徒要求耶穌教他們祈禱時,耶穌以「我們的天父…」作為開端。祈禱的對象是一個父親——全人類的父親。耶穌一舉改變了人對天主的概念:只能從感受到的這股力量,而非直視中,來推想這掌管時日的神是凶殘之神、復仇之神、善戰之神、審判之神和忌邪之神。現在天主子親自降臨教導我們,消除我們以不同稱號名命的這股力量的誤解。天主只有一個屬性:祂是一位父親。

稱天主為父是耶穌所作過最具顛覆性的事之一。在此之前,宗教的結構是建基於罪過和罪惡感的基礎上,而且需要透過中介作為罪過的補贖。司祭制度的職務是作為人與義怒中施行審判的天主之間唯一認可的對話者。他們需要代人民向天主呈奉不同的犧牲祭獻來懇求祂的憐憫。然而這個觀念隨著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與天主父獨特的個人體驗而得到改變。耶穌教導我們所有人都是天主的兒子,因此與天父的聯繫並不需要什麼對談代表。從一個禱文中,耶穌摧毀了猶太人的宗教結構。回想一下耶穌如何潔淨聖殿。祂宣告聖殿是天父的殿宇,容不得任何用於祭獻的牲畜的賣買發生。這是一個祈禱之所,一個無需牲畜祭獻便可與天父聯繫的場所。耶穌移除了人神之間的仲介者,必定激怒司祭團!

指控耶穌的罪狀就是褻瀆,因為祂自稱為天主的兒子。祂確實是啊!我們所有人都是。只因那施行審判義怒而不可親近的天主的形象還殘存在我們的心中,以致我們仍然與天父保持距離。

福音中記述三個最為淒楚的祈禱場景:耶穌顯聖容時的祈禱、於革責瑪尼園和加爾瓦略山上時的祈禱。這些祈禱均發生在山上——大博爾山(也有爭論是赫爾孟山)、橄欖山和加爾瓦略山。耶穌在任何地方都在祈禱,在平原上、曠野上、城郊的房子內或海邊。祂把世上所有的地方都成為祂祈禱的場所。我忘了在哪裡讀到一則有關一位男孩正要去叢林祈禱的故事。有人問男孩說:「天主無處不在,為什麼你偏要到叢林去祈禱呢?」男孩回答說:「是的,天主在那裡都是一樣的,可是我並非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若我們能培養無論身在何處都能感受到上主的臨在,那麼身在何處並非重點。然而經驗告訴我們,我們需要特別的空間去調整自己進入祈禱。有些人在何任地方都可以進入祈禱,有些則不然。讓各人善用他們感到舒適的空間去祈禱吧。但是,我們必須要祈禱。

我正要說的是,耶穌在前述這三個山上,在這些重要時刻祈禱時所發生的事。在大博爾山,耶穌顯聖容。祈禱能使祈禱中的人產生實質的變化!耶穌的容貌改變了,這正是處於深層祈禱中所發生的事——被轉化。很多時,我們祈禱為的是要求天主改變祂的心意,賞給我們所想所望、對我們有利的事,而非尋求天主轉化我們。

在橄欖山時,耶穌為己益懇求天父免去祂的苦杯。祂感到害怕,甚至有逃離一切的誘惑。不過最終,耶穌的內心在祈禱中得到轉化,堅信十字架是拯救世人的途徑。那些以簡單句子記錄下來的禱文,未必是耶穌一口氣說出來的。祂說:「父啊!祢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祢的意願成就罷!」(路22:42)祂可能經歷了個人內心的轉化才能說出第二句話來: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祢的意願成就罷!看看耶穌所使用的句子,正正就是祂在「主禱文」中所教導我們的。祈禱不僅僅是口頭禪,更是一種持續不變的生活態度的名稱。

耶穌在加爾瓦略山的祈禱,對我們這些身處不同時代和空間的讀者來說同樣令人感到心碎。祂喊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27:46)接著祂又再一次從祈禱中得到轉化。「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路23:46)一個感到被遺棄的人在一瞬間明白到聖父就在祂的身邊,即使看不見祂。然後耶穌把祂的靈魂交托給那看不見的聖父。看看一個人如何從頃刻之間透過祈禱,從感到被遺棄轉為完全的信賴。

每一個祈禱都是自我轉化的時刻。若然我沒有得到改變,那麼就需要改變祈禱的方法及生活的基本觀點。一個人在不情願改變自己下所作出的任何祈禱都是空洞無意義的。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常年期第二主日 (丙年) — 與天主建立新關係

耶穌復活主日 (丙年) — 抑制劇烈痛苦的強制手段

四旬期第四主日 (甲年) — 一盞永不熄滅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