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丙年) — 在天主面前的德行證明
路18:9-14
今天福音的比喻指向所有世代的基督徒。在天主面前「論功德」這觀念深深地根植於我們的思想中。沒有人能從這玷污和敗壞基督徒團體生活的「酵母」中獲得免疫。(瑪8:15)
打從一開始,我們就嫌惡那個虛偽、討人厭、驕傲和專橫的法利塞人,而把所有同情心保留給那個犯了點錯但有著善心的可憐稅吏。不過當我們放下偏見重新再看一次法利塞人的禱文時,便會發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個規矩、誠實和正直的人。他所作的遠超過法律所載的規定。他為自己的仁義感到自豪,把別人與自己分隔開來,遠離罪人。他雖討人厭,卻沒有犯大罪。讓我們欣然地寬恕他那點點的驕傲吧。
相較於法利塞人,這名稅吏的謙遜從一開始就引發我們的同情心。然而,他是個合法的賊、可恨的剝削者、一丘之貉。他罪孽沉重,但法律卻保護著稅吏。他應償還他所騙取的一切,外加兩成利息,而且應該立即捨棄這臭名昭著的職業。他是個無可救藥的人!
那麼,何以耶穌譴責一個品行良好的人,反而稱罪人為義呢?真相就是:審判並非按二人的道德行為而定。耶穌沒有稱稅吏為善,法利塞人為惡、是個騙子。祂也沒有說一個在本質上是品德端正,而另一個是懂得遮掩罪過的罪人。耶穌只說他「成了正義的人」,即是天主使他成義。第二個人像之前一樣,帶著無可否認的善功回到家裡,但耶穌卻沒有說天主使他成義。這才是重點。
法利塞人所犯何事?他所犯的就是把自己錯置於天主面前。他帶著以嚴格補贖和恪守經上所載的一切誡命而積累下來的善功進到聖殿,並深信這一身的功積足以使他成義。彷彿他會這樣對天主說:「看啊!我的人生多麼了不起!我實在告訴祢:我使祢大吃一驚!想必祢沒有料到會有我這樣忠實的祟拜者。現在,宣告我為『義』吧!」
在天主面前,人人都是兩手空空,沒有什麼可以展示的,沒有什麼足以配得上獲得天主的賞賜的保證。
稅吏並非生活品德高尚的典範,他只是一個貧困的人,一個只懂得把他「破碎的心靈」奉獻給天主的人。他甚至不敢奢望能以善功索取應有的賞報,因為他沒有善功,他真的是兩手空空。
法利塞人(任何人都)不該放棄無可指責的生活,反應消除天主作為記錄人的善功和惡行的會計師,和一個賞罰分明的施行者的假象。因對天主抱持扭曲的形象,問題接踵而來,首要的就是建立分隔義人和罪人的屏障。一如法利塞的含義是「分離」,他與生俱來就喜歡與人分離。
凡一心想在天主面前積累功德的人,最終必會鄙視他人,因為他們總想和惡人劃清界線。他們確信能把天主扯進這種分離,把天主納入他們這班義人的行列之中。他們願意把天主打造為法利塞人。天主卻不適合於此。若天主要作出選擇,祂寧願站在罪人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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