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聖三節 (甲年) — 我們信仰的天主


 

若3:16-18


今天的福音僅由三節緊密的經文構成。這些經文足以糾正許多基督徒心中仍然對天主抱有的扭曲形象——即嚴厲和頑固的判官,並且打開我們的心扉去相信祂的愛。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3:16)。這段可被視為聖經對創世、生命和人類命運的意義的啟示的巔峰之句。

若望親眼看見過,瞻仰過,親手摸過這生命的聖言(若一1:1),他續而說:「天主是愛」(若一4:8);這愛就在祂賜予世界祂的獨生子身上彰顯出來。祂不僅在祂道成肉身時把祂賜給了我們;還將祂交付給釘祂在十字架上的人們。就在十字架上,祂顯示了祂真實的面容,再沒有任何面紗遮掩。

保祿表白他明白這份愛的奇蹟。當他寫給羅馬人時說道:「但是,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羅5:8)

那麼人該怎樣回應這份愛呢?只須一事:相信祂,棄絕自己完全地投入祂的懷抱——一如新娘投入新郎的懷抱——把她自己交託給他,巨大無比的愛,在生命交匯的確定性中。

當我們想到天主藉著納匝肋人耶穌成為我們人類的一份子時,有時我們會誤以為這是事實中的一個插曲,是祂存在的一個可悲的小插曲。祂來到我們當中,約莫三十多年,受苦受難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回歸到遙遠的天鄉,高興地回復之前的狀態。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我們的天主取了人性,並永遠存留在我們當中。祂並沒有把自己從我們的生世界中抽離。祂是,且永遠都是厄瑪奴耳——天主與我們同在(瑪28:20)。

在若望福音中,耶穌並非以判官的身分出現,而是以救世主的身分:「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若3:17)「因為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乃是為拯救世界。」(若12:47)

今天經文中的第三節,亦是最後一節,應該以這樣的角度來閱讀。當中突顯了每個人在天主的愛前的責任。「那信從他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若3:18)

今天,我們被召去迎接天主所賜予的喜樂,但我們仍可能犯下延遲接受,甚至拒絕祂的懷抱的愚蠢行為。祂期望人能即時答允,因為每一個時刻花在罪惡中,就是拒絕祂的愛,就是浪費了機會。

在生命的盡頭,在天主「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格前3:13)後,每個人的行為與基督本人的行為的一致性或差異性將顯而易見。天主必定會張開雙手歡迎所有人,即使有些人將不得不承認他管理不善、無可救藥地浪費了提供給他的獨特機會。這些人的工程,正如保祿警告的:「但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格前3:15)





摘自Fr. Fernando Armellini SCJ的原稿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常年期第二主日 (丙年) — 與天主建立新關係

耶穌復活主日 (丙年) — 抑制劇烈痛苦的強制手段

四旬期第四主日 (甲年) — 一盞永不熄滅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