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甲年) — 寬恕:神人的盛宴


 

瑪18:21-35


今天福音的開場白是:「我該寬恕我的弟兄姊妹多少次?直到七次嗎?」此話揭示伯多祿早已知道耶穌打算超越經師們所定的界限。他當然記得山中聖訓的教導:「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以及「因為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但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你們的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過犯。」(瑪6:14-15)他還提出了主另一個明確的說法:「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而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路17:3-4)

耶穌的回應超出了伯多祿認知的範圍,嚇怕了他:「我不是對你說:(平常都是)直到七次,而是(多於平常)直到七十個七次。」為了闡明祂的想法,祂講了一個比喻。

有一個欠下一萬「塔冷通」的人被帶到君王面前。一個塔冷通約為三十六公斤黃金;它的價值乘以一萬——希臘語中最高的數值——相當於一筆巨款,二十萬年的工資,即二百四十萬的薪金。很難想像有人能償還這麼多的錢。

比喻的主人代表天主,祂展現祂無限的慷慨,被僕人的困境所動,寬赦了所有的債務。沒有任何罪是天主不能寬恕的;也沒有什麼過犯能超越祂深不可測的愛。

在故事的第二個部分,另一個欠了一百個德納的僕人進入了場景。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目,當對於一百日的工資,但與君王的寬恕相比,卻顯得微不足道。

第二個欠債的人用同樣的祈求向他的同伴求請,希望能得到同樣的憐憫。可是這個惡僕卻扼住他的喉嚨,掐住他的脖子說:「還清欠我的所有債務!」

顯然,這個比喻的中心思相,要在兩種債務之間的巨大不相稱,以及總是寬恕的天主和拒絕寬恕的人的行為之間鮮明的對比中才能找到。窒息的圖像很好地表達了一種心理上的服從,在這種心理服從中,犯錯的人被削弱了。

藉著這個比喻,耶穌想要強調的是天主的心和人心之間、祂的愛和我們的愛之間存在的巨大鴻溝。

我們在主禱文中向天父祈求「寬恕我們的罪過」。天主對我們有什麼期望呢?惟獨祂的「憐憫之心」:祂望我們不要讓弟兄姊妹成為他們過去的奴隸。祂稱道,當他們拼命地試圖從深淵中站起來時,我們不要讓他們喘不過氣來。天主要求我們幫助他七十個七次,放下任何阻礙他們的得救。他們明白「愛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前13:6-7)凡接受這種新邏輯的人願意失去、忘卻自己所有的權利,而只願看到他們的弟兄姊妹重獲歡笑、平安,並且從他們的罪過中重獲自由。






摘自Fr. Fernando Armellini SCJ的原稿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甲年) — 讚同天父的計劃

將臨期第四主日 (乙年) — 天軍報喜

常年期第六主日 (乙年) — 被潔淨:被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