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 (甲年) — 與神共舞的邀請

 

瑪22:1-14


聖經中的婚宴是主與以色列之間愛情相遇的圖像。比喻中的新郎就是兒子,即耶穌;而新娘就是全人類。婚宴就是默西亞時代的幸福。凡接受福音並進入天國的人,都會體驗到最真實和最深切的喜樂。

僕人被派去邀請客人。第一批被請的人拒絕赴宴;他們不忍放棄自己的興趣、田地和生意。他們已感到心滿意足,並不需要宴會,認為自己已經擁有此生所需的一切,生活無憂無慮。

從街道和廣場聚集而來的客人指全人類,不論好壞,沒有差別。事實上,那些沒有功德的人將成為優先的。這是一個用來暗示天主的愛是完全無償的美妙方式,以及「當我們還在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期為不虔敬的人死了」(羅5:6)這個事實。

這也提醒我們天主子民是由善人和惡人組成的。這是一個培養自己去了解人性的脆弱,以及對團體打開心扉的邀請。窮人、邊緣化的人和那些感到被教會拒絕的人,必須找到一個讓他們感到被接受、了解和重視的地方。

這場謝幕原可落在所有人成為宴會的一部分這個甜蜜和愉悅的場景之中。然而,這個比喻卻以一個摧毀一切的插曲繼續下去。國王進來,巡視參加婚宴的客人,對一個沒有穿正裝的人感到生氣。考慮到這只是一個小罪,國王卻以前所未有的嚴厲態度對待這人,毫不講理。參加這場喜樂婚宴的人莫不感到驚訝。你如何解釋這事?

比喻的第二部分並非第一部分的延續。這是一個全新的比喻,解釋上也有別於上一個。這是聖史想要在第二部分帶出的主題:那些接受邀請進入天國的人,也有可能背棄福音的道理。他們與那些拒絕邀請的人一樣冒著失敗的風險。或許我們會想到原先被排除在宴席外被認為不配的人們,其實只有一個才是不堪當的。其餘的人只因偏見而被視為不配。

新約中基督徒的新生常常被喻為領洗當天所穿的新衣。僅僅只有領受聖事是不夠的,還需要採取適當的行為。基督徒不能表現出舊生活所穿的破衣,即姦淫、不誠實、不忠貞和道德敗壞。

至於對不穿婚宴禮服的人所施行的懲罰,首先必須指出,這種粗暴的表達方式是瑪竇的典型特色。只有瑪竇使用「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瑪8:12;23:30)及「在那裡必有哀號和切齒」(瑪13:42-50;23:30;24:51)這種說法,其他聖史均沒有使用。

瑪竇是寫給那些習慣於受當時的傳教士以這種強烈的文化表達方式來鼓勵和斥責的猶太人。我們必須牢記這個事實,以免成為荒誕的人,甚至褻瀆天主的形象:一個沒有愛心和慈悲的天主。

聖史的目的是要提醒他團體和我們團體中的基督徒承行和履行領洗誓願的嚴肅性。








摘自Fr. Fernando Armellini SCJ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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