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六主日 (乙年) - 昇華至神聖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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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5:9-17


今天的福音延續耶穌有關愛的勸言。耶穌制定了一個合乎邏輯,能夠到達祂愛的王國的基本準則。我們今天讀到的若望的書信,就是對福音的評論,他在書信中解釋道:愛屬於天主,然後逐漸強調地說:天主就是愛。

要定義愛是十分困難的事。聖保祿嘗試在致格林多人前書第十三章解釋愛做什麼,不做什麼。由於這些情感極為複雜,許多精神狀態都被視為愛。喜歡一個物件,一個風景,一首詩,一隻動物,人都會以「愛」這個動詞來表達他們的感受。甚至迷戀一個人,也可以被視為愛。一隻獅子照顧牠的幼崽也可被稱為愛,因拯救陌生人而喪命也可被視為愛。愛的幅度可從簡單的美學到犧牲的死亡。所有的這些都是天主愛的火花。然而,要達到神聖之愛的成熟程度,我們就我進入逐漸理解基督的價值觀的過程。愛是天主最純粹的形態。

讓我們嘗試把耶穌談論的愛的層次進行排序:

本能的愛
這是母親對子女的愛。即使是動物也能做,有時動物比人更強烈地能表現出這種本能。這是對那些與父母有血緣關係的人更具有保護性的愛。耶穌用母雞對雛雞的關愛來表達了這種感情關係。(瑪23:37)

社交之愛:愛那些愛你的人
這是一種傾向之愛。你對來自同鄉、同一個家族的人、介於兄弟和姊妹之間的人、配偶等等懷著獨特的偏愛。我們就是基於這種傾向來建立團體,這在群居動物中亦很常見。聽聽耶穌是如何談論這種愛的:「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路6:32)

高層次的愛:不要惱恨那些惱恨你的人
「若你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瑪5:23-24)

更高層次的愛:寬恕那些傷害你的人
「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瑪5:43)

人類最高層次的愛:為你的朋友捨命
這是屬人最高層次的愛:「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若15:13)

神聖之愛
「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羅5:8)這成為神聖之愛,並不是因為只有天主才能做到,而是因為當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時,我們在基督內生活的過程就開始了。

當門徒能夠像耶穌一樣去愛時,耶除稱他們為朋友而非僕人。在這種背景下,使用「僕人」一詞或許會引人不快。在此之前耶穌把他們視為僕人了嗎?不對!這是不恰當的解釋。只有當我們仔細閱讀《蕩子的比喻》中哥哥所說的話,我們才能明白僕人的用意。哥哥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路15:29)作為法利塞主義和舊約代表的大兒子,對遵守父親的誡命的情感就是奴僕之情。而那些遵守耶穌的誡命的人,就是朋友。跟隨耶穌的人所組成的團體所經驗到的轉變,就是這種從奴僕制度到自由的愛的運動。

福音經文以葡萄樹和枝條的隱喻作為總結。耶穌最後以「結常存的果實」為總結,暗示果實或經驗有可能是暫時性的,就如非常情緒化和反覆無常的人的皈依是短暫的一樣,無法持久。只有在思想和精神上昇華至神聖之愛,且付諸實行時,皈依才會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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