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二週 (乙年) — 絕對虔誠



谷12:38-44


今天的福音經文和第一篇讀經,都是我們要從寡婦的生活中吸取的教訓。在福音經文的第一部分,耶穌講述了這個寡婦是如何被經師虐待的。經師是猶太人的書記員和法學專家,他們的工作通常是支持法利賽主義(Pharisaism)。他們也被稱作陪審員。耶穌一定是指:寡婦一定是在法律事務中受到了剝削。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這段經文,這就會讓我們思考,耶穌為什麼是指著那個寡婦說的。耶穌本可以更好的指著那些受到剝削的窮人或孤兒去說,他們常被分類為“雅威的窮人。”(“poor of Yahweh.”)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仔細流覽法律書(Torah),你就可以發現:寡婦無權擁有任何土地和財產。如果她沒有孩子,她就有可能流落街頭。因此,耶穌所擔憂的,就是這些已被法律置於不利地位,受經師虐待的人。經師做了這些不公的事情以後,他們毫不遲延進行了冗長的祈禱,居於社會上顯眼的位置。耶穌提出的,並不是一個尋常指控,耶穌是在系統性的挑戰那些使手無寸鐵的人處於不利地位,使剝削者占首位的社會制度。人性依舊,人員類別發生了變化。窮人,以及貧窮的國家,即使有保護他們免受剝削的法律制度,他們依舊受到更多的剝削。

在福音經文的第二部分,耶穌藉著舉出一個可憐的寡婦,她把兩個硬幣投到銀庫的例子,以此解釋經師以及任何處於社會指導層的人,他們在天主之國,毫無價值。耶穌說:她所獻的比富有的大司祭還多。祂指出:天主國衡量的是愛和信賴,而非數量。人在天主面前成了義人,並非是他奉獻的數量,而是因為他對天主所懷信賴的品質。在葡萄園的比喻中,耶穌也採用相同的衡量時間標準。按照天國的標準,重要的不是一個人在教會內度過時間的長短,而是一人為天主之國服務的獻身精神。按照這個衡量標準,人工作一個小時和工作八個小時,所獲得的獎勵完全相同。

想要理解兩個硬幣的意涵,我們就需要極其仔細對人的行為進行分析。你去教堂的時候,如果你有兩張十美元的紙幣。收取奉獻的禮袋遞來的時候,你放進去了什麼?你留下一張紙幣,用於突發情況,公車費,計程車費,購買一瓶飲料,你可以拿它當作當天餘下時光任何事務的儲備金,把另一張十美元紙幣放進去。我們進行奉獻以前,在我們腦海中浮現出來的是自由地進行選擇。在仔細考慮這些想法以後,你會把這兩張十元紙幣投入奉獻禮袋嗎?如果是我,我只會放進去一張十美元紙幣。我們發現:這位寡婦實在偉大。她並非無意識的,自發性的奉獻,而是做出她的選擇。這是她在下意識的做奉獻,意在表明她什麼都沒有了。但是,她相信天主定會賜給她那日餘下時光,她的餘生所需要的一切恩典。

她虔敬的奉獻正是耶穌表明的信德楷模。信德並非自發的,或是盲目的信賴,而是在生活中經過思辨以後作出的明智決定。如果把信仰天主誤認為是輕信,拒絕分辨自己的行為和信仰,就不能成為良善的門徒;如果我們知道自己做出的選擇,存在缺陷,但是依舊按照天主之國的價值觀生活,就會成為一個蒙受天主寵愛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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