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六主日(丙年)—與窮人分享是必要的,而非一個選項
從上主日的福音開始,我們看到耶穌開始了某種基於天主經濟學的一些財務顧問服務。祂建議我們如何有效運用財富。上周,祂建議我們,要用不誠信的財富去建立關係,結束反思時,我們說:“我們應當事奉天主,並要掌管金錢。”今天,祂給我們天主經濟學的另一原則,為天國而言,獨享財富,就是負債。本主日我們討論的富翁和拉匝祿的比喻,就是在討論有關天主在世界性財富分配上的審斷。
在別的比喻中,耶穌並沒有給人物取名。但是,這個比喻中,窮人有了一個名號:拉匝祿。在這個世界上,誰還有名字呢?報紙的首頁是留給誰的呢?是留給富有的人,留給那些成功人士!為耶穌而言,這顯然是相反的。為祂而言,富有的人,可以是任何人,窮人,卻有一個極富有表現力的名字。他的名字是拉匝祿,意思是:天主的助佑。
那位富人,不知何故,當受譴責。他沒有做過任何惡事:沒有人控告他搶劫,也沒有人控告他不支付稅金,虐待自己的僕人,或褻瀆了天主。也許是:他對處於急需的人,漠不關心,對窮人,沒有提供幫助,所以,他所犯下的是一項嚴重不作為的罪。但是,這看上去,未必是真的:拉匝祿坐在他的門口,並沒有到別的地方去。這意味著,他曾得到過一些碎屑。這意味著,他所處的狀況是非人道的。他不得不以食客用自己的手指清潔盤子的碎屑充饑。
那個富人,怎樣呢?他過著狂歡的生活,穿著時髦,儘管他時常花費自己的錢財。因此,按照當下的思考和判斷,他的行為,在道德上,無可指摘。我們也沒有證據表明:拉匝祿是個好人。在這則故事中,沒有其它證據證明的,拉匝祿是位義人,如同約伯一樣受苦。
從這些細小的細節,我們明白: 這則比喻,不是對富人和窮人行為的道德,進行選擇。這並不意味著:誰的表現得體,就能升到天堂,誰作惡,就要下到地獄 —— 顯然 —— 富人沒有犯罪,拉匝祿,也沒有做過善事。
為許多人來說,從富人中間分辨善惡,似乎符合邏輯和本性的。維繫這個觀點的,是世界的不平等,將持續存在,那些超級富豪,只要他們不偷盜,不用施捨,就能與可憐人同住。
耶穌認為:這樣的想法是危險的。祂想要推翻這種想法。在祂所講的比喻中:富人當受譴責,並不是因為他是壞人,而只是因為他原是富有的,他把自己鎖在自己的世界中, 不接受分享美物的邏輯。
關於這則比喻,聖盎博羅削評論說:“你給窮人施捨某物時,你並不是把你所擁有的施捨給他,你是把他所擁有的還給他,因為世界和世上的一切,屬於全體百姓,而非富人所擁有。”
比喻的最後部分(參看:27-31節)把關注的焦點移到了繼續在此世上生活的,那富人的五個兄弟。他們因錯用他們擁有的資財,正經受著自我毀滅的風險。他們代表的,是基督徒團體中那些受到誘惑,傾心于財富的門徒。他們怎樣才能使自己擺脫那不可抗拒的誘惑呢?這位富人,有自己的建議。他兩度堅持,因為他認為:實現目標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促使他的五個兄弟皈依,使他們悔改。他懇求慈父亞巴郎,透過一個神視,或從陰間,透過夢境傳遞一條資訊,神妙地向他們傳遞這則訊息。
亞巴郎對神跡的說服能力的回應是堅定的,明確的:唯有天主的話,才能迫使富人擺脫自己財富對其心的束縛。在耶穌時代,“梅瑟和先知”是顯明全部聖經的格式。唯有天主聖言,才能顯一奇跡,使富人進入天堂本境。是的,因為這稱得上是一奇跡,好似駱駝穿過針眼一樣,困難重重的奇跡。(路18:25)。誰若使自己不受天主的話所觸動,定會堅持抵抗,使自己不受任何爭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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