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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uly, 2022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丙年) — 繼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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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12:13-21 我們在較早前的默想中探討過有關「喪失繼承權」。繼承權再一次成為核心。今次有一個人要求耶穌作他和他兄弟之間的判官,為他們分家產。繼承權不僅僅是產業,更是猶太法律體制中,兒子有從父親那裡繼承的權利。兒子無權獲得他父親親手賺回來的產業,然而他卻有權獲得父親從祖父那裡繼承下來的財產。 繼承權是任何頭腦清晰的猶太人都不可能會放過的產業。這可能勾起你舊約中納波特的故事。撒瑪黎雅王阿哈布欲購納波特的葡萄園——他祖先的產業。可是納波特絕不會像其他猶太人一樣放棄祖先的產業。阿哈布的外邦妻子依則貝耳,找人作假證誣告納波特把他砸死,然後非法佔領他的產業。厄里亞來到阿哈布面前預言他倆的命運,這悲劇最終發生在厄里叟時代(列上21:1-22:54 )。這個故事敘述繼承產業如何銘刻在猶太人的心中。厄撒烏和雅各伯兄弟相爭,在雅各伯騙取父親的祝福(產業的一部分)時進一步惡化。 我們正在討論繼承權對人的重要性,以致人願意為此付出生命。這個問題的核心正是耶穌要我們正視的:人為了繼承權不惜賠上性命!耶穌或許會問:「為了短暫的產業而喪失永生值得嗎?」人應該擔憂的是天國的繼承權而非現世的。讓我們稍後再回到這一點。 我嘗試想像一下那個要求耶穌為他分家產的人的家庭背景。他顯然被冤枉了。每一個好父親都會在他臨死前為孩子們分好家產,安頓一切。這位父親似乎未能做到,可能因為他意外身亡。再想一想這個人或許就是《浪子的比喻》中的小兒子,他父親在恢復他的身份,接納他回到家裡後不久便離逝。長兄對他抱有反感,父親離逝後,他把一切財產據為己有。從這裡開始,我們很容易根據心中的正義和仁慈繼續把故事編織下去。若非矯柔做作,我們所編織的故事正正反映著我們的心境和當中的福音價值。 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中有一個小故事,講述兩兄弟的孩子們之間的爭產問題。一邊有兄弟百人,而另一邊只有五人。人多勢眾的百人兄弟騙取了其餘五兄弟的遺產不肯交還。只有開戰才能解決問題。雙方的統帥都去拜見擁有神力的克里希納——他們家族的朋友。當他們來到時,克里希納正在睡覺。百人兄弟的統帥馬上佔據了床頭的有利位置,以示他過人的交涉能力。然而,另一個卻謙遜地下到他的腳邊。當克里希納睜開眼晴時,他首先看到了謙遜的那一位,並問他想要什麼。他便指向另一位統帥,讓他優先提出請求。克里希納提出了兩個選項:一方有十萬步兵和相同數量的大象、馬和戰車(這是當...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丙年) — 顛覆性的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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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11:1-13 這段福音初次提及耶穌如何教導祂的門徒們祈禱。在這個過程中,耶穌進一步向他們解釋天主的本性、好的禱文的特性、祈禱者應具有的性情,以及聆聽天主的聲音的明悟。路加把耶穌描繪為一個常常與天父相連的祈禱者。耶穌祈禱時的變化格外吸引著我,不過這一點讓我們暫時擱置一下,先來聽聽耶穌對祈禱所作的教導。 當門徒要求耶穌教他們祈禱時,耶穌以「我們的天父…」作為開端。祈禱的對象是一個父親——全人類的父親。耶穌一舉改變了人對天主的概念:只能從感受到的這股力量,而非直視中,來推想這掌管時日的神是凶殘之神、復仇之神、善戰之神、審判之神和忌邪之神。現在天主子親自降臨教導我們,消除我們以不同稱號名命的這股力量的誤解。天主只有一個屬性:祂是一位父親。 稱天主為父是耶穌所作過最具顛覆性的事之一。在此之前,宗教的結構是建基於罪過和罪惡感的基礎上,而且需要透過中介作為罪過的補贖。司祭制度的職務是作為人與義怒中施行審判的天主之間唯一認可的對話者。他們需要代人民向天主呈奉不同的犧牲祭獻來懇求祂的憐憫。然而這個觀念隨著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與天主父獨特的個人體驗而得到改變。耶穌教導我們所有人都是天主的兒子,因此與天父的聯繫並不需要什麼對談代表。從一個禱文中,耶穌摧毀了猶太人的宗教結構。回想一下耶穌如何潔淨聖殿。祂宣告聖殿是天父的殿宇,容不得任何用於祭獻的牲畜的賣買發生。這是一個祈禱之所,一個無需牲畜祭獻便可與天父聯繫的場所。耶穌移除了人神之間的仲介者,必定激怒司祭團! 指控耶穌的罪狀就是褻瀆,因為祂自稱為天主的兒子。祂確實是啊!我們所有人都是。只因那施行審判義怒而不可親近的天主的形象還殘存在我們的心中,以致我們仍然與天父保持距離。 福音中記述三個最為淒楚的祈禱場景:耶穌顯聖容時的祈禱、於革責瑪尼園和加爾瓦略山上時的祈禱。這些祈禱均發生在山上——大博爾山(也有爭論是赫爾孟山)、橄欖山和加爾瓦略山。耶穌在任何地方都在祈禱,在平原上、曠野上、城郊的房子內或海邊。祂把世上所有的地方都成為祂祈禱的場所。我忘了在哪裡讀到一則有關一位男孩正要去叢林祈禱的故事。有人問男孩說:「天主無處不在,為什麼你偏要到叢林去祈禱呢?」男孩回答說:「是的,天主在那裡都是一樣的,可是我並非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若我們能培養無論身在何處都能感受到上主的臨在,那麼身在何處並非重點。然而經驗告訴我們,我們需要特別的空間去調整...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丙年) — 讓瑪爾大做回瑪爾大,瑪利亞做回瑪利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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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10:38-42 縱觀歷史,瑪爾大和瑪利亞兩姊妹甚少作出互補,加音和亞伯爾亦然。 手足相爭是殘暴基因在進化中的演變。 眾所周知,金雕會把待孵化的卵推出巢穴,有時甚至是已經孵化了的手足! 有些動物在更早之前就開始殘害手足,例如沙鯊。 母鯊有兩個子宮,每個子宮藏有許多胚胎。 但每邊只有一隻幼鯊能脫穎而出,其餘的胚胎將會被剛出生不久的幼鯊吃掉。陳述這些例子並非要為人類開脫兄弟姊妹間反目成仇的罪過。 這段福音講述正在做家務的瑪爾大抱怨瑪利亞只坐著聽耶穌講話。瑪爾大在眾目睽睽下吐槽她對瑪利亞的不滿。手足之間的不和鮮少會在大庭廣眾之下發生,若真如此,她們的關係必定十分糟糕。聖經中的手足相爭通常是關於爭奪別人對自己的注視。加音對天主悅納了亞伯爾的祭品而拒絕了自己的感到悲憤,他便把亞佰爾從這場景中除去,這樣天主就不得不只接受他的祭品。他強烈地想要取得天主的注視。 雅各伯和厄撒烏同樣上演著手足相爭的故事,而雅各伯早在母腹中就開始了!父母二人分別鐘愛不同的孩子。家庭叛變越演越烈,以至著名的以色列之父(雅各伯)的良善被他哥哥厄撒烏的慷慨比下去。若瑟被賣給埃及商人的故事,也是因為他的哥哥們認為他們沒有得到父親像對若瑟般同樣的注視。手足相爭通常始於恐懼,認為父母的關注是稀有的東西,必須透過一切手段取得,同時又要避免它溢出到其他手足身上。辣黑耳和肋阿的故事大同小異,她們為了爭奪丈夫的注視而爭吵不休。《浪子的比喻》中的兄弟讓我們再一次意識到手足相爭之事。認定自己缺乏別人的注視是手足相爭的根源。人有一種自我保護的遺傳特徵,以警戒那些取得過多注視的手足。 此外,還有模仿別人的慾望的情況。這種情況不全然是因為我沒有足夠的東西,只因我不自覺地渴望手足所渴望的。這正是瑪爾大的情況。當她正在忙碌時,她渴望(妒嫉)如同瑪利亞般待在耶穌跟前。瑪爾大做家務並沒有錯,她若能堅持到底耶穌定會欣賞她,然而她卻開始渴望瑪利亞的位置。如果瑪利亞不在現場,瑪爾大定會很樂意地履行她的家務。 我們需要培養對自己無意識的思言行為進行反思。在繼續誦讀之前,讓我們回顧一下孩童時代就開始的手足相爭之事如何毫無理性地隨著年齡增長而持續下去,這對我們一定大有裨益。耶穌超乎常規地提供了解毒劑。祂對瑪爾大的回應很簡單:你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瑪爾大手頭上正處理著一件事,卻又操心著瑪利亞的事。瑪利亞受到讚揚,是因為她擺脫了瑪爾大想模仿...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 — 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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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0:25-37 《慈善的撒瑪黎雅人》一如《蕩子的比喻》、《宴席的比喻》和《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是耶穌所說過的眾多顛覆性故事之一。這些故事的主角通常是一些被拒絕和受到歧視的人,都是些低層次的故事。 這個故事的標題《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為矛盾修飾法。矛盾修飾法指在一詞組中一個詞與另一個詞互相矛盾抵觸。「環狀正方形」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兩者之中只有一個是事實——圓形抑或正方形,兩者不能共存。對猶太人而言,「慈善的撒瑪黎雅人」正互相矛盾:一個既是慈善又是撒瑪黎雅人。因為在他們的思維中,若是慈善的好人,就不可能是瑪黎雅人。猶太人從他們被亞述充軍流徙時已開始對撒瑪黎雅人感到厭恨,當他們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時更被撒瑪黎雅人阻擾。撒瑪黎雅人是在充軍時留在耶路撒冷與亞述人或外邦人通婚的猶太人。 這個故事是為解答法學士一個看似天真無邪的問題:「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法學士的問題既含蓄而又正當。這並非一個「我怎樣可以去天國」般純粹的問題,而是「怎樣才有權獲得天國的財產」的問題。繼承權是猶太傳統中父親給予兒子的權益,而兒子有權利繼承父親的財產。獲得(繼承)永生——意謂成為天國的繼承人。這裡所隱藏的問題是:「我怎樣才能成為天主的兒子,以擁有不可被剝奪的天國的繼承權?」在真福八端中,耶穌指出三類人可獲得天國的繼承權:神貧的人、締造和平的人和為義而受迫害的人(瑪五)。 另有一個富少年向耶穌提出一個相似的問題:「為承受永生,我該作什麼?」(谷十10-17)耶穌叫他變賣所有的一切,可是他卻傾戀世間的財物而最終離去。樂意捨棄是那個故事中繼承永生的先決條件。而在這個故事中,耶穌再添加一個方法——憐憫有需要的人。隨著闡明條款的法律辯論的演進,耶穌重新定義何為近人。 我們一向把近人定義為住在隔壁的人,然而耶穌重新定義鄰里的概念。這不是物理上住在鄰近的人,而是心靈上緊貼著有需要的人的心態。在這個故事中,一個人照顧著有需要的人時就成為鄰人。 我們在閱讀《慈善的撒瑪黎雅人》時其中一個誤解可能是將個這故事解讀為一個模範的人在路上幫助一個可憐的倒霉人。若是這樣,那麼出現在故事裡的司祭和肋未人就毫無意義了,而施以援手的人是來自撒瑪黎雅社區也變得毫不相干。這故事更為複雜和深邃,是一個反宗教偏見和儀式主義的事故。 如果那個受傷的人死在司祭和肋未人的手中,他們便會因為不潔而不能舉行禮儀,因此他們對遇難的人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