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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February, 2023

四旬期第一主日 (甲年) — 虛幻的幸福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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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瑪 4:1-11 耶穌受試探的章節乃神學文本。作者使用聖經的語言和圖像來傳達耶穌的一生就是祂和誘惑者之間的戲劇性對峙。 耶穌最戲劇性的試探就是祂在十字架上時向天父大喊:「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谷15:34)對於那些不明白耶穌當時其實是在祈禱的人來說,這些話聽起來就是褻瀆上主。祂正在朗誦《聖詠》第廿二篇。即使在祂極度苦難時,祂仍貫徹祂一生所行的,聆聽聖經。 耶穌對誘惑者的回應涉及《出谷紀》的三個事件:百姓因缺乏食物和獲賜瑪納而抱怨(出16);因缺水而抗議(出17);以及偶像祟拜(即拜金牛)(出32)。耶穌正經驗祂的子民曾經歷過的事。祂受到了同樣的試探,並一一戰勝它們。 第一個試探:「命這些石頭變成餅罷!」(瑪4:1-4) 在曠野中天主向梅瑟說:「看,我要從天上給你們降下食物,百姓要每天出去收歛當日所需要的……誰也不准將一些留到早晨。但他們沒有聽梅瑟的話;有些人把一些留到早晨,但都被虫子咬爛,發生臭味。」(出16:4, 19-20) 這是一個教導祂的子民如何控制貪婪的典型事例。天主想要把他們從占有慾和累積食物的慾望中解救出來。可是祂沒有成功:百姓對世物的誘惑幾乎無法阻擋。對於讓每個人都有足夠的「日用糧」去生活的處置仍困難重重。 耶穌被誘惑去用祂的神力為自己製造「餅」,然而祂卻引述經文回答說:「人生活不但靠食物,而且也靠上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生活。」(申8:3) 只有那些在天主聖言光照下考量人生的人,才能正確地對世物作出真實的評價。所有世物不該被輕視、破壞和拒絕,但也不可把它們視為偶像。它們都是稍縱即逝的受造物,不是絕對的真實。 相對於缺乏必需品的,那些為私利而積蓄財富、靠別人的勞動而過活,以及窮侈極奢和浪費的行為是被邪魔操控。 魔鬼以迷人的面貌,擺出虔敬的姿態,利用天主的同一話語——或許被嚴重扭曲和愚蠢地解釋——使人誤入歧途。 魔鬼最終的目的不是要引起道德淪喪、脆弱和軟弱,而是要破壞人與天主的關係。當人們內心蔓生天主沒有恪守承諾、言而無信、沒有得到應得的保護反而在危難時對信賴祂的人棄之不顧,因而產生懷疑時,魔鬼的目的就成功了。 「要求證明」萌生於懷疑。在曠野中因口渴而精疲力竭的以色列人就是被這種誘惑壓垮,並高呼說:「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出17:7)他們說的話激怒了上主:如果祂在我們中間,如果祂真的以祂的愛伴隨我們,就讓祂給我們一個徵兆彰顯祂

常年期第七主日(甲年) — 成全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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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瑪5:38-48 「主,我當不起(不堪當)」是我們領聖體前都會重複的一句。我們意識到自己不能像祢一樣為弟兄們成為擘開的餅,毫無保留地傾流自己的血。我知道我沒有力量能讓自己被他人「吃掉」。「我只能前來懇求祢的聖神。」讀經一以天主邀請祂的子民「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來開始。「你們每人應孝敬母親和父親;應遵守我的安息日;不可存心懷恨你的兄弟;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但應愛人如己。」(肋19:3, 17-18)「若仇人餓了,你要給他吃;若是他渴了,應給他水喝」(箴25:21)這是舊約中道德最崇高之處的來源。 儘管以色列是天主所揀選的民族,然而在沒有國家權力的古代社會,人民很容易訴諸復仇,無止盡的復仇。為了制止這種過分的行為,悔瑟五書便確立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21:23-25)。 正確地理解的話,今時今日這法律仍然有效。若如此實行,保證將會獲得公正的判決。耶穌旨在超越這種嚴厲的正義,並呼籲要以另一種方式去解決問題(瑪5:38-42)。「你們不要抵抗惡人!」與其對弟兄姊妹訴諸暴力,還不如樂意地忍受不公義(瑪5:39)。「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瑪5:41),耶穌要求一種完全不同的行為,「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打破邪惡、犯罪和暴行的循環的唯一方法就是寬恕。 在以色列,對窮人而言,內衣就像夜間的毯子一樣。正因如此,悔瑟五書規定它不能被奪取(出22:25-26)。耶穌卻提出了一個極端的不公義案件:一個門徒的內衣被剝奪。顯然,其他所有的品物都已被奪去。哪該作什麼呢?耶穌說:不止內衣,連外衣——最後的一件衣服,你也要樂意讓給他。他願意保持赤身露體,如同他那在十字架上的主一樣。 有權貴的人常常欺壓窮苦的農民,強迫他們當守衛或挑重擔。在耶穌受難的記載中就有這一個例子:基勒乃人西滿被強迫背耶穌的十字架(瑪27:31)。「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這不是智慧的規則,也並非提議要使挑釁者改變的策略。耶穌要求門徒「求你的,就給他」(瑪5:42)。不要假裝明白、不要找藉口、不要無中生有,不要把問題推到別人身上。若你能做些什麼,就去做吧。 在最後的例子中,耶穌提及到雙重誡命:「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瑪5:43-48)。這就是基督徒倫理的頂峰。無償和無條件的愛不求回報,如同天主的愛一樣,甚至觸及那些作惡的人。 能夠奉獻一切,不為自

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 — 恪守誡命卻進不了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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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瑪5:17-37 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澄清道:「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如果耶穌覺得有必要澄祂的立場,那就意味著有人覺得祂的行為和言論正在破壞以色列建基於聖神經文的信仰、期待和希望。耶穌尊重祂子民的法律和習俗,不過祂以最原本的方式來解釋。祂的參考點並非按法律的字面意思,而是人的美善。為了愛人,祂毫不猶豫地打破安息日的誡律。耶穌的言論必須以這樣的角度來理解,而今日的福音就舉了四個例子,它們均是以同樣的模式開始:「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 不可殺人!(瑪5:21-26) 耶穌謂不可殺人這一誡命具有多重含義,遠遠超出人身攻擊的範圍而已。一個說冒犯人的話、易怒、懷有仇恨情緒的人其實已經殺了他的兄弟或姊姊(瑪5:22)。如果有一種X光能探測埋藏在我們內心深處的隱密,我們必然會大吃一驚。在死者中,我們會發現那些我們誓死不再交談的人、那些我們堅拒寬恕的人、那些我們持續不斷地指責其所下的錯誤的人、那些因我們的流言蜚語或誹謗而名譽掃地的人,那些被我們剝奪了愛和生活的喜樂的人。 謀殺總是由心而起。敵意必須被消除,否則它會使人變成魔鬼。猶太人在進入聖殿前必須經過徹底的潔淨。耶穌宣告不是身體需要潔淨,而是心靈。弟兄姊妹間的修和取代了所有潔淨的禮儀。 在談論不可殺人的誡命之後,耶穌論及姦淫。梅瑟五書的記載看似只禁止犯姦淫的行為。耶穌卻直入誡命的核心,緊抓這誡命最核深的要求。有些友誼、情感和關係已犯了姦淫。這裡有兩個身體部位需要被截肢:右眼和右手。在這種情況下,它們是喚醒慾望(眼睛)和危險觸碰(手)。這絕非教人損害身體,而是聖保祿所言:「我痛擊我身,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格前9:27) 第三種情況有關休妻(瑪5:31-32)。天主想要一夫一妻制和牢不可破的婚姻。聖經從第一頁就清楚地指出:「二人成為一體」(創2:24)。然而,因為人的心硬,休妻才被引入以色列。相反於習俗、傳統和拉比的解釋,耶穌把婚姻回復到原初的純潔性,且排除了會拆散天主決意保持合一的可能性。「除了姘居外」(即不忠貞/合法的婚姻)的條款看似留下了容許休妻的可能性,實際上涉及了私生子和不正常的結合。 當我們為了幫助身陷困境的人而隱藏基督教道德的要求時,我們對天主就不忠貞。人應謹記棄絕、犧牲和保持童貞的英勇精神是進入天國的門檻(瑪19:12)。然而,耶穌明確的話並沒

常年期第五主日(甲年) — 人怎麼能成為鹽與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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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瑪5:13-16 今天的福音,耶穌以鹽和光來定義門徒和他們的使命。以色列的拉比經常說:「梅瑟五書——即天主賜予祂子民的神聖法律——就像鹽,沒有鹽世界就無法存在。」耶穌把這個形象應用到門徒身上。 鹽第一個和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給食物調味。自古以來,鹽成為「智慧」的標記。這預示門徒要為世界帶來賦予生命韻味和意義的智慧。 鹽不僅用於佐料食物,也用於保存食物,防止它腐壞。基督徒是地上的鹽:他的存在是為防止墜落,以免社會被邪惡的原則導致腐敗和衰退。在一個對於人類生命從開始到自然死亡這個神聖性受到質疑的世界,基督信徒就是喚起這份神聖性的鹽。當性行為、同居和通姦變得微不足道,甚至不再被提起時,基督徒便喚起男女之間融洽和諧的關係的神聖性,以及天主對婚姻之愛的計劃。當人們追尋自己的利益時,基督徒就是保存的鹽,時常對每個人喚起一個英勇的提議——把自己當作禮物。 緊接著真福八端,鹽的比喻瞬即被講論。若基督徒完全接受師傳的建議,不加不減,不扭曲,沒有用「然而」、「或許」和「但是」來淡化它,使它變得沒有那麼苛刻,且看似更可行的話,那麼基督徒就是鹽了。 例如,耶穌說要把個人資產分施給別人,要把臉頰的另一面也轉給別人,要寬恕別人七十個七次。這就是福音之鹽獨特的韻味。然而,我們總是有想添加些少「常識」進去的誘惑。總有評論說人不能做得過了頭,也得為自己著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寬恕別人的次數過了頭,別人便會乘機利用你;又或是非必要,人不應訴諸暴力。這些評論都危及了福音真正的信息,使其失去了味道。 耶穌稱祂的門徒為「世界的光」,宣示天主賦予以色列成為世界之光的使命注定要通過他們延續下去。燈的形象令人愉快:我們被引介到上加里肋亞(即加里肋亞北面)一個小農簡陋的家中,那裡點著一盞用粘土製成的油燈。它被放在鐵架的高處,能照耀房子內最隱蔽的陰暗處。總沒有人想到要把燈放在斗底下。 這個邀請並非要隱藏、掩蓋福音信息中最具挑戰性的部分。門徒不必擔心要為耶穌的提議辯護或證明其合理性。他們只是無懼地宣講,毫不害怕被人嘲諷或迫害。對萬民來說這將會是一盞燈,「就如留神在暗中發光的燈,直到天亮,晨星在你們的心中昇起的時候。」(伯後1:19) 誠蒙Fernando Armellini SCJ 供稿以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