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廿三主日---修和的藝術
瑪竇福音 18:15-20 當我們受到不公對待的時候,心中會湧起一股沉重感。那感覺彷彿一塊壓在胸口的石頭,悄悄地訴說著背叛的故事,在曾經敞開的門前築起高牆。我們背負這重擔越久,它就變得愈發沉重。我們在腦海中重演冒犯的場景,排練本該說的話,想像從未發生過的對抗。漸漸地,這石頭成了牢籠。那些錯待我們的人或許早已繼續過他們的生活,而我們卻仍被困在受傷的那一刻。 這就是耶穌在今天福音中所面對的現實。當祂談到一個得罪我們的弟兄時,所指的不是陌生人,也不是仇敵,而是一位弟兄 —— 親近的人,是與我們有共同生活的人。而在祂處理這冒犯的過程中,耶穌揭示了一件深邃的事:目的不在於懲罰,不在於伸張正義,而在於恢復。 「 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弟兄。 」 「贏」這個詞,在此十分觸目。它不是關於誰對誰錯,也不是為了證明某個觀點,而是關於重新贏回那個人。耶穌所概述的整個過程,都是為了把弟兄帶回家 —— 不是為了羞辱他,不是為了揭露他,而是為了恢復他,將他重新領回愛的圈子。 而這過程始於私下:「去,只在你和他之間,告訴他所犯的過錯。」這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是一種勇氣的行動,也是愛的行動 —— 要直接去找那傷害我們的人,不散播流言,不牽扯第三方,不憑空編造指控來反對他。這是成熟的道路,是那些看重對方、勝過看重自己受傷之自尊的人所走的路。 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在這第一步失敗了。我們不直接去找那個人,反倒去找別人。我們告訴朋友,告訴家人,告訴任何願意傾聽的人。我們聚集盟友,形成一個陣營來對抗那傷害我們的人。而這樣做的時候,我們使創傷加倍加深:我們讓弟兄更難回歸,也讓自己更難獲得治癒。但耶穌卻提供了另一條路 —— 一條尊重對方尊嚴的路,一條維護他名譽的路,一條為修和而敞開大門的路。「去,獨自到他那裡,以愛說出真理,並給他一個傾聽的機會。」 如果他們不聽,第二步就是另帶一兩位同伴同去。這不是為 了 結夥對付他們,不是要用人數壓倒他們,而是要 「 確立事實 」 —— 也就是帶證人來,證實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這是舊約法律的智慧:「每件事實,都可根據兩三個證人的證詞得以確立。」目的不是定罪,而是辨明 —— 為那因誤解與傷害而變得模糊的情況,帶來清晰。 如果那也不管用,第三步就是告訴教會,把這事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