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復活期第六主日---當別人住在你內
若 14:15-21 在耶穌的話中隱藏著一種運動,一種我們常常 無法跟上的靜默次序 。祂說: “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誡命。我會求父,祂會賜給你們另一個護慰者,使祂常和你們在一起 …… 我要到你們這裏來 …… 我父也愛他,我們要到祂那裏去,住在祂那裏。”你 看見這其中的 次序了嗎?先是愛,接著是服從,再後是住下。愛不是感覺,而是意志的決定,遵守誡命就是其明證。聽命不是一種負擔, 而是為天主預備居所、打開門戶 。寓居不是短暫的探訪,是聖神,聖子,聖父把你靈魂的深處當作其永久的住所。我們大多數人都試圖顛倒順序。我們乞求和天主住在一起, 卻不願順從祂 。我們希望護慰者的安慰,卻不願遵守誡命。可是,耶穌並不急躁。 因為這次序本身是神聖的 。愛孕育了順從。 而天主聖三就在其中安居 。 讓我們想像一下:有人住在我內意味著什麼?他不是週末暫住的客人,而是卸下行李,使用傢俱的人。我們何時才能誠實地說: “聖神住在我們內?”不是我們覺得自己虔誠的時候,也不是我在祈禱的時候—— 那些只是探訪 。寓居則不同。別人的思想成了我的思想,別人的話成了我的話,別人的行動成了我的行動,別人的情感成了我的情感。這就是恩許。通往這恩許的道路就在那簡單的話中:愛,順從,寓居。按此順序。 想一想:一個人如何住在另一個人內。失去母親的孩子依然會說: “我的母親在我內生活。”這話是什麼意思呢?她的意思是:她母親的聲音成了她內心的聲音。母親看待世界的方式 —— 她的良善,敏銳,耐心 —— 如今為一切增添了色彩。她發現自己說的話和她母親說的話完全一樣。她的母親會認同她做的決定。甚至她憤怒和悲傷的節奏也帶著她母親的印記。這是心理上的寓居。它是如何發生的呢?經過多年的聆聽,順從,內化。孩子持守母親的話 —— 不是出於恐懼,而是出於愛。 愛導致持守,持守導致寓居。這正是耶穌 所啟示 的次序。 祂的誡命並非專制的規則,而是祂自己內在生命的形態。 “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發自內心的寬恕。”“不要評斷。”“人向你求什麼,就給他什麼。”這些不是負擔。 而是祂心靈的文法 ,祂內心的節奏。當我遵守它們 —— 即使笨拙、困難,卻真實地遵行 —— 我就慢慢學會像祂那樣思考,像祂那樣說話,像祂那樣行動,像祂那樣感受。遵守就是學堂。護慰者聖神, 就是在這學堂預備好時進入其中的導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