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甲年) — 糾正近人之前且看自己的意圖

 


瑪18:15-20


今天的福音邀請我們反思耶穌對如何收復那些跌倒或迷失的人的建議。耶穌說:「使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喪亡,決不是你們在天之父的意願。」當然,要否尋找迷失、受傷及有可能掉進又深又黑的幽谷的半是牧羊人的決定。不過,每一位基督徒都是其弟兄姊妹的牧者,沒有人能像加音那樣說:「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創4:9)

愛的律例要求帶領弟兄姊姊回到正道的承諾。然而,該怎樣何處理如此微妙的問題呢?有一個錯誤是必須避免的:流言蜚語,傳播錯誤的消息。這是誹謗,它只會邊緣化犯錯的人,並羞辱他。道別人的實情卻沒有帶來任何好處就是流言。那些不會產生愛,卻引起焦慮、製造糾紛、仇恨和忿怒的實情最好不要說出來。人無法訴說所有真相或認識一切。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避免向那些想要利用實情來作惡的人透露真相。

讓我們看看耶穌建議我們如何向快將陷入迷失的弟兄姊妹「說實話」。跟隨的道路分為三段。首先,必須親自、個人對個人、面對面地向弟兄或姊姊交談。所有的一切必須在隱密中解決,以防被其他人發現。

倘若第一次嘗試未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第二步就是向團體中一兩個明智的弟兄或姊妹尋求幫助。千萬別忘記目標:使迷失的弟兄或姊妹回到正道。不要給人留下把這人逼到牆角或置他於有權判他罪的人面前的印象。他必須認知到他正在與朋友打交道,是為他好,並願意他在其他弟兄姊妹面前證明他的意向良好。

最後一步就是向團體求助。只有當所犯的罪有可能擾亂到其他弟兄姊姊,尤其是那些信德薄弱的弟兄姊妹時,才會出現這種情況。若這情況真的出現,而犯罪者不願改邪歸正,那麼他將被視為「異教徒和稅吏」。

從字面上理解,這建議出自耶穌的唇舌,那位才剛警告祂的門徒:「不要輕視這些小子中的一個」(瑪18:10)。「稅吏和罪人的朋友」(瑪11:19)怎麼可能宣布一個如此嚴厲的判決呢?

教會所肩負的責任是重大的。她蒙召真實地宣告哪些想法、感受和選擇合符福音,以及哪些人遠離了基督。她不會驅逐、譴責或定罪任何人,反倒只會幫助人意識到每個人在做出決定時所處的狀態。要達到這樣的結果,必須清楚對那人採取的措施只能是出於愛,而不是出於將他與自認為完美的團體「分隔」開來的願望。







摘自Fr. Fernando Armellini SCJ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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