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甲年) — 不想失去生命就得獻出生命


 

瑪16:21-27


門徒深信天國快將來臨。儘管他們領悟到他們的主就是基督,期待已久的「達味之子」,然而他們所相信的卻是地上的王國。他們為了看見他們光榮的夢想得到實現而跟隨了祂。對他們來說唯一懸而未決的問題就是確定誰才是最大的(谷9:34)。

正是在這些期望的背景下,福音所載三次有關受難的預言的第一次被收錄在這裡。祂不想讓跟隨祂的門徒陷入徒勞的幻想中。為了避免歧義,祂公開地宣佈自己並非走向勝利,反而是前往耶路撒冷受苦受難,被殺害,並且在第三天復活起來。

門徒並不明白;他們從經師中得知默西亞是不會死的。伯多祿以所有人的名義回應,他無意讓自己投身在一個荒誕的計劃中。伯多祿把主拉到一邊,質問祂的意圖。耶穌幾乎被觸怒地喊道:「撒旦,退到我後面去!」。祂說「退到我後面去」——即跟隨我的步伐,不要試圖爬過我的頭來,像聲稱要帶路的人一樣。這個計劃是由天父所訂定的,而伯多祿的提議則來自世俗的智慧和人類的愚蠢,在天主眼是毫無意義。

伯多祿的行為就像撒旦一樣,試圖說服耶穌去專注於統治和征服權力,就是祂之前領受過撒旦典型的策略一樣(瑪4:8-10)。現在面對由伯多祿提出同樣的誘惑,祂不能不以同樣的嚴厲來回應:「撒旦,滾開!」。西滿已宣認他對永生的天主之子的信仰,但現在卻成為絆腳石,因為他讓自己被人性的理智所引導。

耶穌諫責伯多祿之後,轉向所有人,明確地提出了祂的要求。不要試圖減輕這些要求,使之更容易被接受。這三個必須服從的命令刻畫出不容許遲延和重新考慮的激進主義選擇:「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棄絕自己意旨停止為自己考慮,即對個人利益、獲得滿足、認可和好處的追求。即使在最純粹的愛的行為當中,也常常藏有一些隱蔽式的私心和野心。

第二個命令——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並非指要耐心地忍受生活中各種大大小小的磨難,更不是要以痛苦作為取悅天主的途徑。十字架是愛和全然奉獻的標記。背著它跟隨基督意旨重蹈基督所走過的道路:為同樣的理念獻出自己的生命,如果需要的話,甚至面對死亡。

第三個命令——來跟隨我,意旨參與我的計劃,和我一起為愛賭上生命。








摘自Fr. Fernando Armellini SCJ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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