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主日 (乙年) — 耶穌的權柄

 


谷 1:21-28


今天的福音敘述馬爾谷福音中論耶穌的第一個神蹟。我們在聖地裡一個可憎之地——葛法翁的會堂看到一個附邪魔的人。邪魔的存在不僅涉及個人病態,而是整個團體的病態。只要邪魔不打擾他們,團體就能夠容忍牠們。辨識我們所容忍,甚至在我們自己或團體內飼養的邪魔,對每一個基督徒團體以至個人來說都是一項挑戰。如同會堂或教堂,我們蒙召成為永生的天主的宮殿(格前3:16),因而在此內容納或藏匿邪魔都非我堪當為天主的宮殿。

在革辣撒人的地方,那個附邪魔的人面對耶穌時,他說牠為數眾多(谷5:1-20)。而當牠們被驅逐時,牠們懇求被打發到最不潔的動物豬身上寄居。這些不潔之物也承受不了邪魔,因而衝到海裡自殺。這件事指出,人的心智傾向藏匿邪魔,這是連動物都無法容忍的事。

在會堂無法面對神聖無比的耶穌的邪魔,就大叫起來並擾亂團體。它所承認的是耶穌的權柄。有時我們把權柄誤認為權力,它們有著微妙的不同。權柄是一個人因其所擔任的職位而擁有的權利。邪魔宣認耶穌為天主子,對牠們有統治的權柄。這番話並非來自此世的知識,而在耶穌傳教事工的第一個實例中,天主子的權柄已被確立,即使群眾才剛開始認識耶穌是誰。他們談論耶穌的權柄,卻不知道這權力究竟來自何方。最終,伯多祿代表所有宗徒,宣認耶穌為天主子(瑪16:16)。這權柄在領洗時得到了彰顯(谷1:11),而在十字架下的外邦人百夫長亦宣認耶穌就是天主子(瑪27:54)。

法利塞人與耶穌辯論祂的權柄,他們想證明耶穌的權柄來自更高級的邪惡勢力本身(瑪12:24)。耶穌推翻了他們的論點。耶穌驅趕了祂第一次征服的邪魔,且每次都不斷地戰勝牠們。勝利者有權要求敗北者(這裡尤指邪魔)服從他。

耶穌驅逐的是附在人身上的邪魔,而不是人本身。我們往往會因為意見分歧而封鎖好友,刪除我們應該去愛和照顧的人的通訊方式,就是我們驅逐與我的意見相左的人的方式。我們需要用基督徒的方式來對待我們團體的成員,驅逐邪魔,但歡迎那人。只有懷著大愛,才能在譴責罪惡的同時拯救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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