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一週 (乙年) — 我要拿什麼,才能換得永生?


 

若 6:60-69


今天的福音經文結束了耶穌有關生命之糧的言論,一連四周,我們對此進行了反思。起初,人們對耶穌新奇的教導所吸引。然後,從一個小男孩獻出餅和魚開始,耶穌顯了增餅的奇跡。他們都吃飽了,很快樂。接著,他們對耶穌懷有的信仰,演變成了要立耶穌為王的政治運動。耶穌從他們的企圖中逃脫了,人們卻為了食物追逐祂。耶穌挑戰他們,祂告訴他們:追隨祂,就要領受那遠超使他們饑餓的身體得到滿足的,天主的食糧,改變自己,以此獲得永生。

承諾!耶穌所要求的,是對天主聖言的一生承諾。領受天主聖言轉變的力量,天主聖言的力量,不只維繫人類現世的生命,也維繫人類永恆的生命。人們耐不住這樣的挑戰,人數逐漸減到十二宗徒,也許還有更少。那些離開耶穌的人,他們之所以願意追隨耶穌,是因為他們希望耶穌是一個製造奇跡者,發顯神跡,提供給他們食糧。

但是,那些尋求食糧的人,他們拒絕做出進一步的承諾。他們必須痛苦的重排他們生活中的優先次序,這是他們不想去做的。現在,耶穌問那些留下來的人,他們是否也想離開。伯多祿回答說:他不會拿任何東西同永生的聖言進行交換。伯多祿是所有基督徒的代表,他們甘願把自己的一生獻給耶穌的計畫,儘管他們的生活是困難的。使伯多祿或我們中的任何人作出這樣確定答覆的,不是血肉,而是聖神。

這段經文很可能是在信友團體離開的背景下寫成的,若望想要鼓勵那些留下來的信友。為了滿足好奇心,人們可能會想:那些為了獲得確定的永生的人,他們會拿什麼來交換呢?他們找到了比永生更大的東西嗎?人們可能會如同筵席的比喻(參看:路14:15-24)所說的那樣,作出答覆:“我買了一塊地 …… 我娶妻了 ……我買了幾頭牛。”這些答案,可能也代表我們的答案。我佯裝自己是個例外,以此逃脫作出按照天主聖言生活的承諾。

路加福音(參看:路18),瑪竇福音和馬爾谷福音中都講述了那些離開耶穌之人的例子。有一個少年人來到耶穌跟前。他是一個宰製者,他請求說:“我要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在這看似一個簡單的問題中,存在一個陷阱。兒子可以繼承父親的財產。他想得到一個天主的產業,換言之,他想要成為天主子。耶穌問他的生活方式,不是問他相信什麼,而是問他做了什麼。他複誦了天主十誡,這一切,他從小就遵守了。他遵守天主十誡,使自己在世上過上美好的生活,有了保證。他的問題卻是如何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回答說:“你還缺一樣!”耶穌要求他變賣自己的財產,施捨給窮人,追隨他。這人就垂頭喪氣的走了。他不願用世上的財富換取天上的產業。他寧可在世上過上美好的生活,也不願在住在永生中。

只有付出親身的努力,改變自己,一生追隨耶穌,才能追隨祂。祂的聖言應該在我們的心中紮根。我們需要按照福音教導我們的那樣,追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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