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六主日--問題的核心
今天的福音令人深感不安。不是因為耶穌顛覆了法律 —— 祂明確否認自己這樣做 —— 而是因為祂深化了法律。祂移除了我們憑自理解的誡命,那些我們引以為傲守得很好的誡命,給我們展示了這些誡命深刻的內涵。
“我來,不是為了廢除,而是為了成全。”
這成全會是什麼樣子呢?不是強加的法律,更不是更複雜的獎懲制度。不 —— 耶穌把每條誡命都追溯其源于人心,接著把人心追溯於天主,以此成全法律。
想一想第六誡。我們這些從未犯過姦淫的人,都松了一口氣 —— 直到耶穌向我們表明:姦淫並非始于行為,而是始於眼神,始于幻想滋生,始於把人貶成消費物件。突然,誡命不再是規範的範圍,而是照見我們內心生活的明鏡。我們中間,有誰能宣稱自己純潔無瑕呢?
這不是道德上的殘忍。耶穌沒有以我們不可能達到的標準來重壓我們,令我們陷入絕望。恰恰相反的是:祂給我們表明屬靈生活的方向:從外在到內在,從文字到心神,從最低要求到愛的充盈。
請留意下面提到的每個例子,它們是如何轉向內心的。
“你們聽人說過 …… 不可殺人。可是,我說 …… 凡動怒的”
“你們聽人說過 …… 不可犯姦淫。可是,我說 …… 凡動淫念觀看的”
“你們聽人說過 …… 不要違背你們的誓言。可是,我說 …… 願你們是就是,非就是非”
耶穌沒有摒棄那些外在的誡命。祂向我們展示這些誡命的真正所在。法律從來不是一套行為準則;法律意在塑造一群與天主的心合拍的人。憤怒、蔑視、欲望、欺騙,這些行為不僅違背規則,更是我們蒙如成為愛的器皿之上的裂痕。
最令人釋懷的真理在於:因為耶穌將罪惡追溯到其內心深處,他也將聖潔追溯到其根源所在。聖潔並非藉著劇烈的自殘行為(如砍手,剜眼)取得,而是藉著一顆轉變的心。一顆轉變的心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而是天主的恩典。
這就是耶穌為什麼能激進談論離婚,誓言,以及修好。祂不是給那罪人的社會制定法律,而是在描繪那進入我們世界的天國的生命。在天主之國,婚姻是天主忠信盟約的反映。這樣的盟約無法再通過語言強化,因為信賴已經建立。敬拜源於內心,早已與每一位兄弟姐妹和諧相處。
可是,我們生活在時代之間。我們是天國的子民,仍然生活在一個以冷酷無情為特徵的世界。耶穌揭示天主對婚姻的最初意圖,祂在井邊,給那有過五個丈夫的撒瑪黎雅婦人提供活水,祂拒絕給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人捉拿的婦人定罪。祂要求人們真誠待人,而非以起誓待人,祂以慈愛的目光接納了否認祂的伯多祿。
這就是基督徒道德的精髓,它毫不折中地把福音的激進與天主的全然憐憫結合在一起。這要求揭示了我們的需求,而這慈悲則在我們所需之處與我們相遇。
或許,這就是耶穌“成全”法律的意義所在。祂不僅正確解釋法律,更完美實踐法律。祂親身體現法律要求的絕對順從,更展現法律永遠產生的全然憐憫。祂是虔誠的以色列人,從來沒有違背任何一條誡命;祂是那舍掉九十九隻羊,去找那只迷失的羊的善牧。
因此,我們不可以把這些難以理解的耶穌的話看作沉重的負擔,而是要把它們看作耶穌對我們的邀請。祂邀請我們無所畏懼審看我們的內心,認識那來找我們,拯救我們的救主。祂邀請我們承認,我們的憤怒確實曾造成殺戮,我們的目光確實曾物化他人。我們的言語確實曾欺騙過別人。祂邀請我們一次又一次領受寬恕,正是這天主的寬恕使我們得到那顆我們無法自造的心。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
不。祂來,是藉著成全我們,以此成全法律和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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