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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一週 (乙年) — 我要拿什麼,才能換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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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 6:60-69 今天的福音經文結束了耶穌有關生命之糧的言論,一連四周,我們對此進行了反思。起初,人們對耶穌新奇的教導所吸引。然後,從一個小男孩獻出餅和魚開始,耶穌顯了增餅的奇跡。他們都吃飽了,很快樂。接著,他們對耶穌懷有的信仰,演變成了要立耶穌為王的政治運動。耶穌從他們的企圖中逃脫了,人們卻為了食物追逐祂。耶穌挑戰他們,祂告訴他們:追隨祂,就要領受那遠超使他們饑餓的身體得到滿足的,天主的食糧,改變自己,以此獲得永生。 承諾!耶穌所要求的,是對天主聖言的一生承諾。領受天主聖言轉變的力量,天主聖言的力量,不只維繫人類現世的生命,也維繫人類永恆的生命。人們耐不住這樣的挑戰,人數逐漸減到十二宗徒,也許還有更少。那些離開耶穌的人,他們之所以願意追隨耶穌,是因為他們希望耶穌是一個製造奇跡者,發顯神跡,提供給他們食糧。 但是,那些尋求食糧的人,他們拒絕做出進一步的承諾。他們必須痛苦的重排他們生活中的優先次序,這是他們不想去做的。現在,耶穌問那些留下來的人,他們是否也想離開。伯多祿回答說:他不會拿任何東西同永生的聖言進行交換。伯多祿是所有基督徒的代表,他們甘願把自己的一生獻給耶穌的計畫,儘管他們的生活是困難的。使伯多祿或我們中的任何人作出這樣確定答覆的,不是血肉,而是聖神。 這段經文很可能是在信友團體離開的背景下寫成的,若望想要鼓勵那些留下來的信友。為了滿足好奇心,人們可能會想:那些為了獲得確定的永生的人,他們會拿什麼來交換呢?他們找到了比永生更大的東西嗎?人們可能會如同筵席的比喻(參看:路14:15-24)所說的那樣,作出答覆:“我買了一塊地 …… 我娶妻了 ……我買了幾頭牛。”這些答案,可能也代表我們的答案。我佯裝自己是個例外,以此逃脫作出按照天主聖言生活的承諾。 路加福音(參看:路18),瑪竇福音和馬爾谷福音中都講述了那些離開耶穌之人的例子。有一個少年人來到耶穌跟前。他是一個宰製者,他請求說:“我要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在這看似一個簡單的問題中,存在一個陷阱。兒子可以繼承父親的財產。他想得到一個天主的產業,換言之,他想要成為天主子。耶穌問他的生活方式,不是問他相信什麼,而是問他做了什麼。他複誦了天主十誡,這一切,他從小就遵守了。他遵守天主十誡,使自己在世上過上美好的生活,有了保證。他的問題卻是如何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回答說:“你還缺一樣!”耶穌要求他變賣自己的...

常年期第二十週 (乙年) — 聖言成了聖體聖事的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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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6:51-58 今天的彌撒福音延續上周有關“天上食糧”的論述。以令人難以容忍的陳述開始:這個食糧就是要吃的“祂的血肉:。聽眾彼此議論紛紛:“人怎能把自己的血肉給我們吃呢?”他們明白,這不再是指要吸收天主的屬靈啟示,而是指“具體的食糧”,不帶有隱晦的比喻。接著,祂加上一句:“他們也要喝祂的血。” 猶太人認為:血液內含有生命力,決不容許自己吃那被屠宰的動物。但是,耶穌指的是以祂的血立定的新約,但是,在舊約中,訂立盟約,就要用動物的血(參看:出24:6-8)天主和以色列的生命,通過這樣的姿態得到穩固,他們共同的歸屬得到印證。就好似天主和百姓之間建立了血緣關係一樣。 這就是猶太人理解耶穌所說:需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與祂的生命和天父的生命共融的思維模式。耶穌進一步解釋說:“吃我的血肉,喝我的血,就有永生。”(參看:若6:54)這邀請我們:共同領受聖體,與天主建立家人般的關係。 如果不以信德領受聖體,不表達內心決定接受基督,容許耶穌使自己的生命,富有生氣,聖體聖事就沒有發揮效力。領受聖體之前,閱讀和默思天主聖言的經文,很有必要。那些願意在聖事內與基督成為一體的人,必須首先理解祂有關生命的建議。如果不仔細閱讀和評估所有條款,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明確的約定。 復活節以後,門徒和初期基督徒感覺有必要慶祝他們信仰建立之初的事件,就是基督的聖死和復活。他們並沒有編訂一個重現這個事件的禮儀,因為耶穌早已立定了這個禮儀。耶穌受難之前,祂與自己的門徒同席,拿起餅,稱謝了,分開,賜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犧牲。你們要這樣做,為紀念我。”(參看:路22:19) 初期基督徒每週只舉行一次聖體聖事。今天,我們每天都能參與彌撒。如果我們滿懷信德,重複參與彌撒,這就意味著:在這個聖事中,我們與生命之主的結合,會變得更穩固,更深入。

常年期第十九週 (乙年) — 吃我的血肉,按照我的聖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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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6:41-51 我們繼續默思在兩周以前,耶穌有關生命之糧的教導。過去兩周,我們討論解決食物危機,在增餅奇跡背景之下的饑餓問題。今天,我們繼續默思在這段福音經文中表達的聖體奧跡。 耶穌以無可言喻愛的行為,奉獻自己,當作使人健康的餐食。沒有什麼比提供一頓餐食更能表達我們的愛。我們與公司和運動俱樂部的同事建立社交關係的時候,在某個特殊場合,我們可能會邀請他們一起進食。如果我們想比往常那樣,再多表示一些友愛的話,我們可能會在家中做一些食物,邀請他們來到家中。如果我更愛一人,我就會在廚房中那些發芽菜,或者來到超市,親手挑選一些最昂貴的肉,製作一些美味的食物。如果我想表達更親密的愛,就會交托我自己。我只會與那些常和我在一起人分享這份愛。母親把自己交托給她的嬰孩。她出於本能,給自己的孩子分泌一些乳汁。嬰孩從中得到全部所需的能量。嬰孩正在吃自己母親所擁有的東西!丈夫把自己交給妻子,反之亦然。他們付出精神和能量,彼此滋養。 你成了你所吃的!嬰孩變得如同自己的母親一樣!丈夫和妻子成了一體!我們吃基督的肉,喝祂的血,就成了基督。耶穌把自己獻作食糧的時候,這就是祂愛的終極表達。交出身體,就是愛的象徵。我把我的身體交托給別人,只為表達出我的終極之愛。 “你們拿去吃,這就是我的身體。”就是耶穌給出的,令人感到震驚的象徵。祂要求我們吃祂的肉,是什麼意思呢?祂的聽眾感到懷疑;祂怎能獻出自己的血肉,供我們享用?這樣的同類相食,又怎能忍受呢?這實在令人感到厭惡!等等!也許祂的聖言比我們在表面上看到的還要多!祂感到饑餓的時候,祂很想把石頭變成食物。但是,祂回答說:“人生活不只靠餅,而是靠出自天主口中的一切言語。”(參看:瑪4:4)天主聖言是食物的替代品嗎?那麼,祂所填飽的,不是肚子,而是精神。因此,耶穌是在說要吃下天主聖言?是的,那正是重點。若望在自己所寫福音的開頭就已經明確,耶穌是成了血肉,住在我們中間的天主聖言。(參看: 若1:14)因此,祂邀請我們吃天主聖言。吃了天主聖言,意味著要按照天主聖言生活,活出天主聖言的價值觀,活出福音的價值觀。在彌撒中領受的一小個聖體,不會改變一人,除非人願意按照天主的訊息,改變自己。一旦我們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那麼,我們就會與在彌撒中領受的聖體內的基督,合而為一。這樣的話,“我生活,不再是我生活,而是住在我內的基督,在我內生活。”(參看:迦2:20) 我們享用天主...

常年期第十八週 (乙年) — 食糧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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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6:24-35 我們續讀自上主日開始的有關食糧的講論。耶穌和門徒,他們使五千人得到飽飫以後,就偷偷逃到湖對岸去了,今天,人們追上他們。主注意到他們餓了,就開始顯增餅的神跡。瑪竇敘述道:耶穌注意到:如果打發人們餓著回去,他們可能會路上暈倒(參看:瑪15:29-39)把“暈倒”讀作“身體上的倒撲”,意味著我們錯誤理解其中的意涵。饑餓會使人們去做他們不會去做的事,這會使他們怠於往常那樣:優雅良善。 在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的小說,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中,冉阿讓(Jean Valjean)為自己家人偷得食物,因而被抓獲。他是個好人,因自己家人饑餓,被迫去偷食物。最近在義大利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2016年,義大利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使許多司法體系的人大開眼界。羅曼·奧斯特裡亞科夫(Roman Ostriakov),他是烏克蘭籍難民,偷了一樣價值不到5歐元的財物。下級法院判處他6個月的監禁,並處100歐元的罰款!有時候,我們司法體系,如此落後,它們不符合以眼還眼的標準。索賠金額甚至是損失金額的數倍。在這個案件上,最高法院駁回了這個判決,表示:生存權大於財產權。如果一個窮人偷了一些食物,這是他的權利。貧窮和饑餓會迫使人犯下難以言喻的暴行。他們會因此墮落,我們對此負有責任。 耶穌賞賜的食糧,不只是食物和卡路里。祂所賞賜的食糧,比食物蘊含的卡路里還要多。有一則故事,講述的是一個小男孩,失去父母以後,由他的哥哥撫養長大的故事。那時候,男孩從簡陋的旅店回家過暑假,他的大嫂給他提供了豐盛的一餐。他吃個不停,直到他吃完為三人預備的飯。然而,他還沒有吃飽。這個婦人,對此感到困惑,對自己的丈夫說了這事。他就走去,與男孩坐在一起。他拿起盤子邊緣留下的兩粒米,溫柔地把它喂到男孩的嘴裡,男孩打了一個嗝,說:“現在我吃飽了。”那時候,那個男孩吃飽了, 是因為他深信在這樣的食物中,蘊含著愛情。 耶穌餵養人們,如同哥哥餵養那個男孩一樣。然而,人們吃飽以後,他們感覺自己無需分享這個食糧所代表的愛。他們追求的是食糧的事情。愛與食物分開的時候,食物就成了一項有利可圖的生意,他們如同富有的食物批發商一樣,尋求耶穌,只為免費得到食糧。甚至現在,在世界大部分地區,有85%的收入被花費在食物上。如果他們能夠免費得到食糧,就能省去一些工作。那坐在井邊上的婦人,直截了當提出了這個觀點:...

常年期第十七週 (乙年) — 分享的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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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6:1-15 今天福音經文記載的事件是:耶穌就是那使五千人得到飽飫的生命之糧。整個場景折射出以色列人走出埃及,藉著“卓越先知”(the Prophet par excellence)梅瑟的代禱,他們解決了在西奈曠野(desert of Sinai)遇到的食物和飲水的危機。這樣講論的順序,也適於立定耶穌是新興團體的新梅瑟。在接下來的幾周,我們將會反思這段論述的完整含義。然而,這段論述除了有一些神學含義以外,還有一些實際意義,表示我們要去思考和行動。 耶穌正在解決饑餓問題。這是世界當下面臨的問題,尤其是持續一年多的大流行病的情況下。在瑪律谷福音中,門徒發現:解決這個問題,極其容易。讓他們找到自己的餅。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他們追隨他們,聆聽救主的訓導,但是,照料他們身體饑餓的時候一到,他們洗手離開,這就是虛偽領導人的標記。耶穌知道,祂必須做些什麼。 耶穌從自己的孩提時代就可能對食物的短缺和豐盈非常熟悉。沒有人會比生在“食糧之家”(“house of bread)白冷的人更清楚了,白冷最後也成了食糧。祂四十天忍受饑餓,甚至餓得想要把石頭變成餅。祂知道饑餓的意義。在這場大流行病期間,祂一定比任何人都接近那些饑餓的人。 食物短缺的時候,祂做了什麼?祂兩手空空,只為了施以慈惠。祂問人們,他們有什麼食物。祂祝福了他們的食物,鼓勵他們把自己所擁有的拿去分享。這從一個小男孩的餅開始。有趣的是:這段經文並沒有提到:耶穌使餅增多。也許祂不需要增餅。因為可能所有人都給自己留了不止一個餅,以防食物出現短缺。一個成人的一頓飯,不會多過三個餅 (參看:路11:5)那個孩子有五個餅,數量超過自己能吃得下的數量!五餅《托拉》五書的象徵,二魚是智慧書和先知書的象徵,儘管是這樣解釋的,但是,所顯的奇跡,是邀請人們去分享。當他們拿著他們所有的一切去分享的時候,這就需要他們能有更多的東西。碎屑把十二個籃子裝滿,這意味著:他們有足夠的食糧,能使整個以色列都能得到飽飫。在這裡,我們需要注意我們的積存和浪費! 我經常會想像那個捐出食糧的孩子與自己母親的對話的場景,那個小孩子對自己的母親說:“媽媽,我把妳給我的五個餅和兩條魚給了救主,祂能用我一點點的食物使五千人得到飽飫。”那母親可能會回答說:“當然,我再多給你一些食物,好使你能拿去,與那些沒有食物的孩子分享。但是,如果耶穌把這些食物分給那五千人,你就會成這個神跡...

常年期第十六週 (乙年) — 自主祈禱,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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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6:30-34 我們今天讀到的福音經文延續上主日我們聽到的福音:耶穌派遣十二宗徒去傳教。他們同耶穌在一起,學習祈禱,醫治,驅逐魔鬼,已有相當長的時間。於是,他們被派遣去做耶穌正在做的事。當門徒從他們初次在鄉村的實習回來的時候,救主邀請他們休息片刻,安寧片刻。 這個場景中首先吸睛的是耶穌揭示出來的天主的母性。在大多數文化中,母親的職責是照顧家人的身體所需,包括照料他們的食物的休息。耶穌履行了那在傳統上賦給女性的這個職責,顯示出天主溫柔,富有同情的聖心。祂的使命不只是照顧羊,祂還照料牧者。耶穌具有母親般形象的例證,不只體現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發現,祂在岸邊烤魚,等著自己的門徒打一些魚回來(參看:若21:1-17)狹隘的把天主性完全局限於男性,與福音所描述的耶穌形象,並不相稱。教會傳統上舉行耶穌聖心節,與耶穌基督揭示出來的天主慈悲和溫柔的愛,完全合拍。 在讀經一的背景下讀這段福音經文,就會深化天主牧養的含義。第一篇讀經中,耶肋米亞對司祭(以色列的牧者)懷有怨言。他們說:這些司祭,驅散了羊群,並沒有照料他們。接著,天主給以色列人許諾:祂要給他們派遣一個合乎祂心意的牧者。在這裡,出自達味王朝的耶穌,祂所派遣的門徒,合乎祂的心意。耶穌從船上下來的時候,看到群眾蜂擁來到祂身邊的時候,祂感覺他們好似無牧之羊,這就使我想起耶肋米亞先知所說的這些話。 他們結束工作,在平靜中退省的時候,耶穌教導他們:牧者的職份,不是一個瘋狂的行動,也是一個內化於心的行動。耶穌引導他們完成這段內化的旅程。耶穌也藉著這個時機,親自參加了這次退省(參看:路5:16,9:18)祂在緊張的退省時期收集的資源,給祂和人們在一起完成使命,提供了動力。 他們與耶穌同在一段時間以後,他們回到海邊的時候,他們發現人們仍在那裡,渴望聽耶穌講話。於是,祂又開始工作。我們需要學習在自主的祈禱和使人沉醉於照料那些想要聆聽天主聖言之人的工作之間相互交替的技能。 我們可能會錯認為:這段經文只是講給那些在教會內擔任正式牧職的司鐸們聽的。所有人都蒙召成為牧者,我們都彼此交托,彼此照料:父母照料自己的兒女,兄弟姐妹之間彼此照料,老師照料學習,幾乎所有人都要承擔牧人的角色。我們必須要努力成為一個合乎耶穌心意的牧者。

常年期第十五週 (乙年) — 一個輕裝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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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6:7-13 宗徒們兩個兩個出去,並被賦予制伏這個世界上不潔之神的權柄。救主指示他們,在這個工程中,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祂許可了一個結伴體系,但要他們輕裝旅行。 在我們腦海中出現的問題是:為什麼他們結隊去派遣?如果他們被挨個派遣,那麼,他們就能到達12個地方!為什麼他們被派遣的時候,不帶上足夠的備份和補給?如果他們帶上他們的食糧和金錢,這樣的話,他們就能節省找食物和免費住宿之處的時間! 救主是在教導他們要像那樣,以客觀和智慧來處理這個世界上的人和事。今天,每個門徒(在我們的時代,教會的領袖)都面臨著一種誘惑,就是他們過於依賴自己的成果。他們感覺“我完成了福傳計畫”“我建立了教會”,而這樣的感覺,有損于建立天主的國。因此,救主強調要團隊合作,正如聖保祿所說:“我栽種,阿頗羅澆灌。” 獨人福傳很容易使人陷入有悖於福音價值觀的處境,依賴人的陷阱。他們怠于向他們挑戰的人宣講具有挑戰訊息的福音,而是宣講福音的簡化版本。如果傳教士忠於這個世界的權能,自己就會變得遲鈍和無能。儘管人們以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事實證明,它們是長滿樹葉沒有結果實的樹。 結隊制度的智慧在於,他們彼此依靠,這成了天主勇毅和啟迪的源泉。在救主的使命中,他們彼此支持,彼此合作。獨人完成的工作,往往是完成自己的項目,而非宣講天主的聖言。結隊制度阻止這個世界的權能馴化天主聖言,改變並消除這個聖言的力量。 結隊制度的另一個智慧就是:防止個人主義。“別人就是地獄”是由讓•保祿•薩特(Jean-Paul Sartre)炮製的哲學思想。這個哲學思想被建立在精神病理學之上,或是建立在一個具有缺陷的前提之上的,就是人是絕對獨立的。她/他並不是。人類天生就生活在社會中,因此,理想上認為:人不可能孤獨生活。我們每人都得到過別人的幫助,我們也有責任向別人提供幫助。在社會中,每人都對另一方負有承諾。我們要使別人信服我們的專案,我們的計畫,我們的生活方式。如果你的項目不能說服你的屬靈夥伴,那麼,這個項目,就沒有遵循天主的計畫。 門徒們被要求攜帶一個輕便的背包。客觀的法則,在這裡也同樣適用。如果門徒攜帶過多的個人物品,就會阻礙自己的工作。擁有很多財產的福傳者,本身就是一種矛盾的說法。人的財產在哪裡,人的心就在哪裡。輕裝消除了福傳者的憂心忡忡。 修士出去旅行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教導。有一群修士正...